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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检、总政治部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军地检方协作工作
来源:解放军报发布时间:2012年07月30日作者:
最高人民检察院总政治部联合印发《意见》要求


 

切实加强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协作工作


  最高人民检察院、总政治部日前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协作工作的意见》,第一次全面系统地规范协作工作的总体要求、主要内容和组织领导,对推进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  《意见》指出,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题主线及国防和军队建设主题主线,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、社会管理创新、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,以强化法律监督、强化自身监督、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,以健全制度机制为保障,努力增强协作工作的主动性、实效性,不断推动检察工作改革创新,为经济社会发展及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有力服务保障。

  《意见》规定,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:一是共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及国防和军队建设。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,为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。二是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部队纯洁巩固。合力依法处置军地互涉重大突发事件,及时跟进、协作保障军事斗争准备、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,协同做好涉军涉检上访申诉工作,强化法律监督。三是共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。依法打击涉军造假、破坏军事设施等犯罪活动,优先处理涉军案件。四是共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。互通互涉案件线索,加大办案协作力度,整合预防资源、改进预防方式,探索建立联合预防机制模式。五是共同促进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。

  《意见》强调,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和部队党委、政治机关要坚持把协作工作摆上重要位置,及时跟进指导,解决困难问题。上级检察院要加强对下级检察院开展协作工作的检查、协调和指导。军地检察机关要互相通报机构设置和案件管辖情况,顺畅协调通道。要逐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,推动协作工作创新发展。